今年以來,仙桃市工商局大力加強督察隊伍自身建設,不斷健全和完善工作機制,通過制定和出臺一系列規(guī)章制度,約束和規(guī)范督察職權,提高了督察功效,維護了工商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。
一是制定《督察隊工作目標責任制度》。按照市局年度工作安排和本隊工作要點,年初隊內制作《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分解表》,將全年主要工作任務細化,分解到小組和個人,明確工作目標、要求、完成期限、工作質量和責任人,做到“定職責、定任務、定人員、定標準”,每位同志做到心中有數(shù),自覺按照計劃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。
二是擬定《督察隊考勤制度》。本隊全體人員必須按照局規(guī)定的作息時間上、下班,不得遲到、早退。嚴格請銷假制度。因事請假1天以內的,必須事先向隊長請假并經批準;請假2天以上的,經隊長批準后,報分管局領導審批。因遲到、早退、曠工、脫崗、串崗等被局領導或局機關組織檢查中通報批評的,當事人要寫出書面檢查,并在隊務會上檢討。
三是制發(fā)《督察隊學習制度》。按照局機關的有關規(guī)定,每周五(除性情況外)下午開展集中學習或者由個人自學。學習內容主要是局機關安排的內容以及有關時事、政治理論、業(yè)務知識等。認真撰寫政治學習心得體會,學習心得體會交隊支部書記審閱后,由內勤人員收集交機關或本隊存檔。鼓勵、支持個人撰寫的工作調研文章,對被有關媒體刊登、采用的予以一定物質獎勵。
四是制訂《督察隊內部審批制度》。以本隊名義下發(fā)通知、出具有關書面意見、新聞供稿件等,由隊長審批,重要事項報分管局領導審批。《督察情況通報》必須經隊長審核、報分管局領導簽發(fā)。本隊擬作出的涉及有關通報批評、通報表揚、評先表優(yōu)等事項,經隊務會集體研究形成意見后,報分管局領導審簽。隊內財務支出,由隊長批準,按財務管理規(guī)定報領導簽批。
五是出臺《督察隊內務管理制度》。健全內務管理表簿制度。隊內建立下列登記簿(表):來文登記簿、督察情況通報登記簿、督辦情況登記簿、信訪處理登記簿、工商所信息報送登記簿、工商所日常工作情況考評表等。根據(jù)工作需要,不斷建立和完善有關登記簿(表)。對違反工作管理制度的,根據(jù)情節(jié)輕重給予隊內批評、隊務會檢討、扣罰績效分值、扣發(fā)年終獎、調離等組織處理。
六是擬發(fā)《督察隊作風紀律和廉潔自律制度》。堅持黨的組織原則,杜絕各行其是。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,凡事先民主、后集中。堅持集體主義原則,努力增強本隊的凝聚力、執(zhí)行力、戰(zhàn)斗力、創(chuàng)造力。開展經常性的交心談心,做到襟懷坦白、推心置腹。加強和改進工作作風,做到敬業(yè)愛崗,吃苦耐勞。增強和諧意識,做到內和外順,營造寬松的工作環(huán)境。加強作風紀律修養(yǎng),規(guī)范自身言行,格守道德和法律底線。加強廉潔自律,增強廉潔行政意識。創(chuàng)先優(yōu)做表率,不斷加強理論素養(yǎng),提高業(yè)務素質。
七是印制《督察隊車輛管理規(guī)定》。遵循統(tǒng)一管理、有序使用,督察優(yōu)先、兼顧其他的原則。實行用車審批制度,根據(jù)用車原則和工作的輕重緩急,需要用車的,由用車人申請,隊長審批。車輛需要出市的,先由隊長審核,并報分管局領導批準。駕駛員必須確保行車安全。工作日不得飲酒,禁止酒后駕車,不得違章行車,未經批準不得將車輛交他人駕駛。除出差外,晚間車輛必須入庫停放。
八是頒布《督察隊工作人員“十不準”》。不準收受下級單位或管理對象錢物;不準接受下級單位或管理對象宴請及娛樂活動;不準要求基層為自己和他人辦私事;不準公車私駕或者酒后駕車;不準工作日午餐飲酒,或著裝和駕駛執(zhí)法車輛出入餐飲和娛樂場所;不準泄露工作秘密;不準舉止失態(tài)或言行粗俗;不準推諉退縮和不負責任;不準利用職權打擊報復或徇私舞弊;不準越級越權行事或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。(仙桃市工商局供稿)